西红柿精

在中国,清华也抄袭,还出这样的婊子

穷困潦倒的漫画家:


上图这个3怎么那么像B?


这不是标题党,如果我是“标题党”,那么清华大学出版社就是“标题党企业”,因为他们不配清华大学这样的前缀,更何况他们出的动漫教程还是跟风其他社的,连作者名都是山寨抄袭大王“CC动漫社”的“CG动漫社”。






前几天,笔者发表了《清华大学出版社动漫教程抄袭维权案例全过程》(https://oranpig.lofter.com/post/3fa60_7b24153),此文详细记录了本人被清华大学出版社编辑陈绿春以及所谓的CG动漫社抄袭的全过程。



上文,希望所有动漫作者和动漫出版界的人都看看,非常清晰的抄袭和维权过程。这也是看懂本文的前提。


我本来不想用最大的恶意去揣测清华大学出版社,但是上文得到了一位业内人的转发,并留下了他的意见:



作为业内人,我转发一个。



不过要提醒lo主的是,真要打官司的话,注意下面几个坑。



首先,对方是外包选题的,责编一定会嘴硬,不会承担任何失误,说白了这个项目基本等于合法卖书号给工作室,或者是工作室批量承包书号,责编除了三审签字之外什么都会告诉你“不知道”。被告是否列入清华社最好咨询律师,否则可能适得其反,绝对是各种推诿各种不利于你索赔。



其次,那一串人名基本没有意义,那是用来避税的,不一定是参与人。一般来说,这种工作室和出版社有避税惯例之后,凑人数只是基本流程,避税名单有可能是他姑妈二舅姥爷,不真正参与编写。P.S.这个避税流程合法的。



第三,同二,你根据这个名单找不到真正的抄袭自然人。工作室会说这是他们的合作人,这只是一次合作,也已经不再合作了,此时,除非你确定李倪真的是参与编写的人并且找到ta这个自然人,同时确定这部分编写是这个人做出的,否则官司很难打。



第四,清华社才不会在乎你这场官司。官司成本,早在他们配合工作室做书的时候已经核算进去了,抄10个人,可能只有3个人发现被抄了,其中可能只有 1个人决定告他们,这点成本不算什么。人邮的态度也很正常,他们不会陪你打这个官司,你的原作09年出版,如果合同期是5年,已经马上要到期了,所以这件 事对他们来说,除了浪费时间,没有任何好处,OKOK全力配合的意思就是,你说吧,我听着呢。



对lo主来说,赔偿的稿费扣除了打官司费用之后少得可怜,走法律途径基本就等于放弃了经济赔偿,就是出口气,所以建议多运用新媒体。官司如果想打请继续,这行需要lo主这样正义不妥协的小天使。



顺便说下为啥最后闹到走法律程序,因为lo主要的2倍版税对于出版社来说实在是“太巨额”了。lo主猜的没错,这种事一般来说如果能3000块解决,就绝对只给你2500的。碰到lo主这样有谱并且强硬的,出版社确实选择走法务,因为他们知道大多数人一定会放弃的。



总之,叹口气。这行的事就这么操蛋,我内心希望lo主能给丫们一个漂亮的耳光,但是实际上我真的不太看好结局,因为这件事从编写那本书开始就已经是个坑了。



说实话,其实上面朋友说的所有话,我之前都知道,都懂。


为什么我作为被抄袭者,没有从一开始就持有和上面的业内朋友相同的态度呢?


因为我一直觉得这只是业内某些人如此,前几年这些还是个别情况而已。


我一开始还保有“国内编辑没几个很懂动漫的,所以遇到作者抄袭也不可能看出来”(抄袭我可能看不出来,但是他们的书里还有很多抄袭、描图日本漫画的内容,有一点漫画阅历的都看得出来)


而这些话从业内朋友口中说出,说得那么简洁顺畅,说得那么“业内惯例”,我的想法从这一刻起改变了。


我也觉得,事情其实没有我想得那么天真。


再联系编辑陈绿春的态度——在我提出我的赔偿要求后,态度就变得冷漠了,一切都推给法务部处理。


我觉得,按照业内朋友的说法,事情是这样的:


清华大学出版社,也想要跟风其他社出一些动漫教程。换句话说,抄袭是违法犯罪,清华大学出版社就是有预谋的违法犯罪。至少陈绿春编辑是如此。


好了,其实动漫教程抄袭的事,屡见不鲜。


那么其他社也是有预谋的违法犯罪咯?


没错,但问题是:



1、你是清华大学出版社。


2、而陈绿春编辑,你,还是个女人。


我不是对男女有偏见,而是,我是个男人、还是个父亲,我一般都很直觉的尊重、礼待女人。因为女人,不仅仅是女人,还是个母亲。


陈绿春编辑,你有孩子吗?孩子你知道吗?你妈是抄袭狗,还是清华大学出版社的哦。


3、这种有预谋的抄袭、也就是违法犯罪,不是你们清华大学出版社首创,你们连违法,都是跟风,模仿别人的模式。换句话说是知法犯法。


4、要知道其他社的书大量抄袭日本动漫作品,我想业内也是早就知道的,而清华大学出版社依然模仿这样套路,俨然一副“我不怕被告”的态度,换言之就是“这样做有钱”、“现在靠抄袭出动漫教程很赚钱”。


5、在学术上、出版上,任何一个出版社有抄袭也好,有预谋违法也好,我觉得都可以从商业的角度去看待,因为出版社本身也是一个商业机构。但是,清华大学出版社,可以吗?如果这样名号的出版社抄袭,还没有任何主动、公开、正式的回应,你不觉得更耻辱吗?





清华大学出版社,就出来这样的编辑,处理时一直是被动。作为一个顶级文化学府的出版社,偷鸡摸狗的事应该是最大的耻辱,应该极力去撇清也好,去平反也好,去纠正也好,不是吗?


没错,没有的,整个维权过程一切只是陈绿春编辑微博私信和我聊,很被动的我推一下动一下。


没有任何公开的声明,也没有任何一个领导与我哪怕聊一句。最可怕的是,所谓的作者过来和我聊,也是微博私信而已,我都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作者,还是陈绿春装出来的一个“陈春绿”,你以为“卧梅又闻花”么?


你名字是“答春绿”,不要以为别人“梅又闻花”。


作为一个编辑,被指责抄袭,还对受害者遮遮掩掩,变相地包庇抄袭者的信息。问了半天也就说句“我叫作者私信你了”,你敢给我他的所有基本信息么?真名、地址、电话、身份证号?


你知道吗?陈绿春,你是犯法的人啊。


清华大学、清华大学负责文化出版业的清华大学出版社,就教出你这样的文化婊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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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来理清一下事情:



1、按照业内朋友的说法也好,按照其他看客的看法也好,很多人都会说——抄袭就告它呗,不要跟抄袭狗多废话。


2、但是,要知道一开始陈绿春是有联系我,问我要求的。换句话说,毕竟是清华大学出版社,出了抄袭丑闻,能低调解决的就应该低调解决不是吗?而我一开始也是接受的。


3、而我提出要求后,陈绿春除了“已转交法务部”以外,几乎没再多说什么。全过程也没有任何公开,全是微博私信而已。态度的转变都是由钱开始——反正你告吧,告的话他是组织,还有法务部,而我只是普通人。赔偿也会低。


4、简单来说就是,陈绿春一开始希望低调处理,要脸,但是发现低调处理要脸的话要给钱,那么宁愿不要脸,要钱——抄袭就是为了钱嘛。


5、所以既然不要脸,你不是婊子是什么?



法律途径我是要走的,要告你们是必须的,但是现在我还有书要写,我是原创的,写得很慢。但是道理还是要讲的——清华大学出版社出了陈绿春这个婊子,你们不高调,我高调。


废话,我是受害者,我不高调?




清华大学、清华大学出版社、清华大学出版社社长、陈绿春编辑,大家都是有文化的人,看了上面这些字我想你们应该明白,我在这里骂你们婊子,真的没有一点骂的意思,我想你们看得懂吧?


因为你们这次的处理,就是婊子。我没有骂人。


陈绿春编辑,你犯法了啊,知道吗?还是有预谋的,不,就连你的违法行为,也是抄袭人家CC动漫社的手法——找一堆廉价画手到处抄袭拼凑就成书了,难道不是这样吗。


难道你作为女人、母亲、清华大学附属单位,甚至我还不知道你是清华大学毕业的还是什么野鸡大学毕业的——你不觉得,以你的道德水平,干文化这一行太丢人吗?


清华、大学,是干嘛的?就教出这样的所谓“文化人”?


任何一家出版社都可以婊,你们清华有资格当婊子吗?你们好意思吗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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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件一开始的时候,陈绿春编辑还问我有什么要求,她会全力配合解决。



最后态度变成了——你爱告不告。只要走法律途径,抄袭违法对你们来说,也不过是几千几百块的事而已。(比我要求的两倍版税赔偿低多了。)


婊子,如果是要我告你,那么你开始就别提什么要求。


而既然我也一定是会告你,我在法律之外,我还是有一个要求的。


要清华大学出版社怎么样,我一个普通人、普通作者不敢讲。


我的要求是——



陈绿春,请你滚出文化界、滚出出版界,你没有当编辑的资格。



我这个要求合理吧?


我为什么没提过抄袭我的作者半句?因为我哪知道那是谁?我哪知道那是你陈绿春找来的什么家伙?你这样的处理也太敷衍了不是吗?随便有个微博跑过来就说是你找来的当事人,然后告诉我抄袭是临时工干的,我哪知道这个所谓作者不是一个临时工?所以所有的肮脏,都在你陈绿春身上,难辞其咎。


我还要写其他的书,也是原创的。其实,按照你们的“流程”、“流水线”,你们还是可以抄的,我希望你们抄,这样是不是算是被看得起、被“清华临幸”的感觉呢?


抄袭、偷税漏税——


陈绿春,请你滚出文化界、滚出出版界。


陈绿春,你犯法了你知道吗?就算我可以随时告你、告清华大学出版社,但是你也是犯法了你知道吗?


你明白别人叫你和你的单位、大学是婊子,但是别人其实没有骂人,是事实,的严重性吗?


因为你可是在清华大学的名号之下,任何耻辱,都是加倍的。


如果有任何出版界的朋友认识陈绿春女士,请见到她的时候帮我问句——



陈绿春,你知法犯法了你家里人知道吗?你儿女知道吗?


知法犯法,罪加一等。清华文化人犯文化罪,罪加几等?





此文,不是骂人,不是发牢骚。


有的人挂着“中国高等学府”的头衔,就别想说“交由法律定夺”,我前一篇文列出的证据如果有人说不是抄袭,那简直是弱智了。所以有的人就是婊子,这不是骂人,这是事实,骂人你可以骂回我,你无法反驳的事实不是骂人。


我只想问问大家,问问天下人——其他出版社的编辑有什么问题先不说,清华大学出版社的编辑抄袭,还有脸面留在文化界、出版界吗?其他出版社包庇自家编辑先不说。


清华大学出版社也要包庇这样的事情吗?


我就是想问问大家这个问题,同时如果可以的话,求清华大学出版社给我一个比陈绿春职位高的人正面回应一下。


不,不是回应抄袭的事,这次抄袭是证据确凿的,而且很多出版社都会有过涉嫌抄袭的事,等我写完手头的书就告。


我是想清华大学出版社回应一下,怎么看待自己社里有这样的编辑和这样的出版行为(模式性抄袭),是社长宗俊峰教出来的吗?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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